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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日起浙江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发布时间:2021-5-20  字体大小:

原标题:6月1日起浙江全面实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记者19日从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获悉,6月1日浙江省将全面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财产和行为税是现有税种中财产类和行为类税种的统称。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通俗讲就是“简并申报表,一表报多税”,纳税人在申报多个财产和行为税税种时,不再单独使用分税种申报表,而是在一张纳税申报表上同时申报多个税种。对纳税人而言,可简化报送资料、减少申报次数、缩短办税时间。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的税种范围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环境保护税、烟叶税等10个税种。不同纳税期限的财产和行为税各税种可以合并申报。

本次合并申报精简了申报表单和数据项目,将纳税人填报表单数量由35张减少为11张,填报数据项减少204项。该省税务部门还开发了智能申报服务,通过优化系统功能和税收数据共享,实现表单自动预填、信息自动带出、税额自动计算、数据自动校验、申报异常智能提示等功能。

浙江省税务部门提醒,纳税人在进行申报前,需先进行税源信息维护。如数据项没有变化,可确认后直接申报;如数据项有变化,则需更正维护后再进行申报。同时,建议纳税人合理安排申报时间,尽量错峰申报,避免漏报、错报。

原文来源: 中国会计视野 原文网址:http://news.esnai.com/2021/0520/21733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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