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18-2019年浙江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1-2 字体大小:小 中 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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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财预执[2019]1号:各金融机构:
为做好2019年浙江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工作,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以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建2018-2019年浙江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的通知》(浙财预执〔2018〕15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调整2018-2019年浙江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以下简称承销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主承销商
按照《通知》规定,主承销商实行“一年一定”。2019年浙江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主承销商从2018年浙江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成员中产生,依承销团成员申请,并按以下原则确定:一是2019年浙江省政府债券承销意愿;二是2016-2018年浙江省政府债券承销情况;三是《承销协议》履行情况。其中,2018年公开发行债券承销量前三位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动获得2019年浙江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主承销商资格。2019年浙江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主承销商原则上不超过7家。
二、增补承销团成员
申请增补承销团成员的金融机构应当具备的条件参照《通知》。本次增补承销团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家,根据各机构申请情况,按承销意愿、债市能力、财务状况、总机构所在地等择优确定。
三、申请相关事宜
(一)申请资料
1.请有意向申请成为2019年浙江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主承销商的承销团成员,填写《2019年浙江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主承销商申请表》(详见附件2)。
2.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增补成为承销团成员的金融机构,填写《2018-2019年浙江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增补申请表》(详见附件3),并提供法人营业执照、金融业务许可证复印件等能证明具有债券承销业务资格的相关材料。
3.分支机构提出申请的需提供总机构授权委托书。
4.上述申请资料均需加盖总机构(或被授权分支机构)公章。
(二)申请截止时间及联系方式
1.申请截止时间:2019年1月11日。
2.联系人:浙江省财政厅蔡伟玮曹琳霞。
3.联系电话:0571-87056538(含传真)。
4.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邮编:310006。
附件:1.2019年浙江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协议(范本)
2.2019年浙江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主承销商申请表
3.2018-2019年浙江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增补申请表
浙江省财政厅
2019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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