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财政部、国税总局各自的管辖范围说起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组成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财政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65号)第二章主要职能:
(二)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草案,制定部门规章,组织涉外财政、债务等的国际谈判并草签有关协议、协定。
(十二)负责管理全国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注:本条明确了以下内容
一、负责管理全国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
三、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补充:机构设置(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官网)
部机关其中包括:会计司;部属事业单位其中包括:会计准则委员会、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北京国家会计学院、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厦门国家会计学院、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全国预算会计研究会、中国会计学会、中国珠算心算协会、中国资产评估协会。
注:即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是注册会计师的全国组织,接受财政部业务指导。
2、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直属机构)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87号)第二章主要职责:
(一)具体起草税收法律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并提出税收政策建议,与财政部共同上报和下发,制订贯彻落实的措施。负责对税收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事后向财政部备案。
(二)承担组织实施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责任,力争税款应收尽收。(即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五)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制定和监督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履行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纳税服务的义务,组织实施税收宣传,拟订注册税务师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
(十一)对全国国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协同省级人民政府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实行双重领导,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局长任免提出意见。(注:再次明确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税收征收管理工作)
补充:国税总局行业概况:(见国税总局官网)
税务机关是主管我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部门。
国家税务局系统、地方税务局系统负责不同税种的征收管理:
国家税务局负责国内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铁道部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公司总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中央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业、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地方银行、非银行金融企业以及部分企业、事业单位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资源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
地方税务局负责营业税,部分企业、事业单位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印花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烟叶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
补充:代收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文化事业建设费、价格调节金、工会经费等。
依上,单从财政部、国税总局两个部门的主要职责可以看出,财政部负责管理全国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制定并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等;国税总局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即也就是说企业会计核算的最高管理机构是财政部,而非国家税务总局。且企业会计核算依据的是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而非税收相关法律。